勞工處已委託 12間在四個指定地區(即元朗、屯門、北區和離島)內具有向求職人士提供培訓和就業援助經驗的非政府機構,協助推行計劃,包括評估申請人的資格、查核申請人的證明文件,審批申請和發放津貼等。

這些機構亦可向合資格申請人提出有關培訓機會的建議,並在適當情況下提供就業援助服務。這 12間非政府機構能為計劃提供一個合共有 33服務中心的網絡,務求令到申請人得到更方便和快捷的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