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歡迎瀏覽「交通費支援計劃」的網頁。 政府在2007年6月25日推出為期一年的「交通費支援計劃」,為居於元朗、屯門、北區和離島四個偏遠地區的合資格人士提供有時限的交通津貼,計劃原定於一年試驗期完結時(即2008年6月)予以檢討。為回應社會人士對放寬計劃申請資格的訴求,及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士受惠,政府提前在2008年2月完成檢討工作。 政府在檢討計劃後,認為計劃的目的應維持不變,即向居於四個指定偏遠地區而又有需要的求職人士和低收入僱員,提供有時限的交通津貼作為誘因,鼓勵他們求職和就業。為了讓更多偏遠地區的居民受惠,政府在2008年7月2日推出一系列的放寬措施,包括放寬申請資格及延長獲津貼期限等。
|